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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5)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5)》,即中国劳动保障蓝皮书,发布会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在北京召开。

2014年,我国进一步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总量略有增加,年末全国就业人员总数达77253万人。就业结构继续优化,按产业划分的就业结构第一次呈现倒金字塔型,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29.5%,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占29.9%,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40.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9%。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平稳。妇女创业环境继续得到改善。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年末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约8.42亿、5.97亿、1.70亿、2.06亿和1.70亿人。社会保险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大,五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共计39828亿元。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月人均水平达到205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经办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8%。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国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调解组织组建率超过70%,劳动争议仲裁院建院率达到82.7%。劳动保障监察效能进一步提高,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地级城市覆盖率达到87.2%。此外,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城镇就业人员和外出农民工工资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都有所增加,全国有19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经济新常态对促进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劳动关系构建都带来新的挑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压力日益加大,化解产能过剩中受影响人员的就业问题仍然不容忽视。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都对社会保障适度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有许多新课题需要破解。如何使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符合“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新要求,等等。这些都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劳动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为更好应对和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更加注重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继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妥善解决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中受影响人员的转岗和再就业问题;在就业服务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措施的研究制定,积极应对老龄化,增强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劳动保障法治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加快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中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贯彻落实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具体措施的研究制定,继续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我国就业现状与发展前景

当期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增长势头良好,2014年全面新增1322万人,2015年上半年新增。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和31个大城市调查失业率延续近年来的低位运行态势,没有出现显著波动。2015年一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5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同比和环比均小幅下降。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同比增加;农民工总量达到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求人倍率处于近年高位,企业用工基本稳定,岗位流失持续,但幅度不大。

当前就业格局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区域就业增长更趋平衡,西部地区就业持续较大幅度增长,新增就业占比逐步提高;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逐步显现,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14年末,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的40.6%。;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成为就业增长新源泉,失业动态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岗位同比增长5.8%。

当前就业形势也有一些问题需要高度关注,如:2015届高校毕业生达到749万人,比2014届增加22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持续,任务繁重;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调整中的失业风险有所增加,部分企业既有岗位出现流失,部分企业稳岗压力加大,减少工时、欠薪、停工放假现象增多;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就业或更趋困难,2014年全国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为近四年来最低,人力资源市场上大龄劳动者求人倍率下降。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就业形势将呈现出一些新趋势
 

经济与就业增速从“双高”到“双降”是未来就业形势的大前提。根据人口发展、劳动参与率变化趋势以及经济增长阶段特征判断,未来我国就业人口总量将从增速下降转入总量减少。但劳动力供给总量规模仍然较大,就业总量压力持续与结构矛盾凸显并存仍是主要特征。就业增长的模式将由以需求与供给扩张为主导的增长模式,向需求与供给双重约束的增长模式转变。就业增长更多地需要通过调整优化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加强存量开发的方式实现。

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是“新常态”下就业工作的主格调。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高劳动力供给下的招工难”和“高劳动力需求下的就业难”两难并存。一方面,劳动力资源丰富、供给仍处高位的基本国情尚未改变,但人力资源市场却出现了较为普遍的、持续的“招工难”。另一方面,人力资源市场的求人倍率始终保持在1.0以上,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总体上大于供给,但部分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却一直存在。以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的经济发展新特征,必然会加剧就业结构性矛盾,反过来,也必然要求加快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来适应和推动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升级。就业的结构性问题将成为就业政策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

促进创业创新是就业工作的新动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的主体性作用,主导配置其他资源要素以创造岗位的主动就业模式。未来一段时间社会创业将有较快和较大规模的发展,创业主体会更加多元化,创业活动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也将更加多样化,对创业资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需求也会增加。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就业目标在创业工作中的地位不明确;工作协调和资源整合机制尚为欠缺;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需要加强;劳动者的创业观念和创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经济社会新常态的实质,是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目标的转变,是各种要素配置的体制机制转换,这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充满机遇,也充满挑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需要把握好一些重要关系:要把握好总量矛盾和结构矛盾的关系、供给与需求结构变化的关系、就业结构性矛盾与宏观经济社会结构矛盾的关系、“常态”与“常新”的关系、经济发展与就业质量的关系。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抓紧解决当前的迫切性问题,又要着力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上下工夫,解决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主要政策建议: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经济与就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协调联动机制,一方面,坚持以发展为主线,将保持经济平稳持续增长,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坚持底线思维,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对产业发展和项目投资支撑能力和贡献的分析评估,以鼓励创业、增加就业加大人力资本要素投入,带动经济增长。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多、吸纳就业能力强、岗位质量好的产业。结合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扩大就业增长的城乡和区域空间。

长短结合,统筹兼顾,积极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并更加注重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改善人力资源供给,强化基础教育、发展壮大职业教育、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改变重学历教育、轻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和做法。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努力满足劳动者提升职业能力的差异化需求,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培育和弘扬尊重劳动的社会价值观念。着力防范结构性失业问题,避免出现局域性大规模的失业现象。

全面推进,多措并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简政放权为创业创新“开大门”;整合资源为创业创新“搭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减税降费,为创业创新“输血减负”;促进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提供均等的创业公共服务和政策扶持。

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中国已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制度运行良好。参保人数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社会保障。2014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4232万人,养老金领取人数达到22906万人,基本实现老有所养。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覆盖人数合计达到13.9亿人,排除重复参保等情形,覆盖率超过95%,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043万人、20639万人和17039万人。社保待遇水平持续提高。基金收支结余不断增大,2014年社保五项基金累计结余52463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645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继续做大做强,基金权益达到12408亿元。企业年金积累基金7689亿元。基金监管力度加大,基金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2014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继续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破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出台,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初步实现,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出台,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启动,等等。

社保公共服务基础和基本保障进一步得到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加快,社保信息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7.12亿人。

随着社保改革的不断推进,制度的公平性和适应流动性都有所增强,人群全覆盖和基金风险问题凸显。与此同时,社会保障发展面临如下挑战和要求:经济新常态、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以及群众对社保公共服务诉求增强等。

“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保障是小康社会的物质基础。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社会保障发展面临艰巨任务。一是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在养老保险方面,要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尽快出台病残津贴和遗属待遇政策,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和延长退休年龄方案;在医疗保险方面,需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继续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失业保险方面,增强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完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工伤保险方面,要建立健全覆盖全部职业人群的工伤保障制度,加强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生育保险方面,制定和完善生育保险办法。此外,要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建立职业年金,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 二是继续扩大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建立健全待遇增长机制,适度提高保障水平。四是继续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提高基金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五是不断提升经办管理能力, 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1、我国劳动关系协调取得新成效

2014年,我国劳动关系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在国家法律层面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等相继出台并实施;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各类专项检查和专项行动持续有效开展;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17193个,国家三方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取得新进展;部分地区启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全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新模式,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创新。

2、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4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比上年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同时社会保障建设取得新成果。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截至2014年末,全国参保人数为341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06万人,全年基金总收入253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全年基金总支出21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7.8%。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精神,全面系统地规范央企高管薪酬,缩小央企内部分配差距。同时,全国各地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3、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2014年,各地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实施“彩虹计划”,推进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末,全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集体合同为170万份,覆盖职工人数1.6亿人。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强集体协商工作分类指导,把握“因企制宜、分企施策”的原则,加强对集体协商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推进集体协商主体建设,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进一步提升

2014年,全国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155.9万件,结案136.2万件。其中,调解组织结案65.1万件,仲裁机构结案71.1万件,仲裁结案率为95.2%。七年来(2008-2014年)全国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00多万件,涉及劳动者1200多万人,70%至80%的争议案件在调解仲裁阶段终结,调解仲裁作为重要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5、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4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地级城市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0万件。各地人社部门积极开展专项监察执法,2014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98万户次,涉及劳动者9781.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5%;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33.5万户次,涉及劳动者1亿人次,审查用人单位数量和涉及劳动者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年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0.6万件。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共为461.7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待遇345.5亿元。

我国工资分配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1.2014年,我国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但增幅有所回落

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339元,与2013年的51483元相比,增加了4856元,同比名义增长9.4%,增幅回落0.7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346元,同比名义增长9.5%,增幅回落0.6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1%。2014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390元,与2013年的32706元相比,增加了3684元,同比名义增长11.3%,增幅回落2.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4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0%。2014年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2864元,比上年增长9.8%。

2.2014,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增长速度放缓

近几年,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调整工作的指导,针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进展情况,及时研判形势,通过下达文件、会议研讨、课题研究等方式,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各地区也积极探索改进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更加关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各方利益平衡,在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兼顾企业承受能力,较好地保证了最低工资调整水平整体在适度区间内运行。2011年全国共有25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达到22%。2012年全国有25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0.2%。2013年全国有27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7%。2014年全国有19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1%。

3.我国行业工资分配关系继续改善,地区差距有所扩大

首先是行业工资关系有所改善。19个行业门类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工资倍数呈现逐步缩小趋势。行业工资差距由“十一五”末期2010年的4.2倍,降到2011年的4.17倍,2012年又降为3.96倍,2013年降到3.86倍,2014年继续下降,降到3.82倍。其次是地区差距有所扩大。2009年地区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低倍数下降到2.57倍。2010年地区间平均工资水平高低倍数下降到2.47倍,2011年地区间平均工资水平高低倍数下降到2.35倍。2012年地区间平均工资水平高低倍数下降到2.27倍。但2013年由于河南省工资水平增长慢,导致地区间平均工资水平高低倍数有所反弹。2013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最高地区为北京,达到93997元,最低的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为38804元,北京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为河南省的2.42倍。

其三是高管年薪增长低于职工工资增长速度。2014年度公司高管年薪均值为87.84万元,较2013年增长7.4%,增幅比上一年略有下降。

国外劳动保障发展现状与趋势

经济增长缓慢且动荡,未来5年全球失业形势将更加恶化,且不平等状况进一步加剧

世界经济继续以低于2008年金融危机以前的速度缓慢增长,无法弥补已产生的就业与社会缺口,使目前失业和就业不足状况重新回到危机前水平所面临的挑战看来和以往一样艰巨,而且当前的局面伴随着巨大的社会和经济风险。据国际劳工组织预测,到2019年全球失业人口至少达到2.12亿,而2014年失业人口高达2.013亿;仅2015年全球失业人数就有可能增加300万人。随着全球经济增长缓慢,劳动世界的结构性因素发生了变化,包括人口老龄化和雇主所寻求雇员的技能的变化。全球经济危机后收入不平等现象加剧并将继续扩大,这样的趋势损害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使社会呈现紧张的风险持续偏高。

2012年全球仅有27%的工作年龄人口及其家庭享有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而其余73%人口只享有部分的、或完全未享有社会保障;换句话说,全球大约有52亿人缺乏社会保障。为应对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冲击,各国认识到建立国家层面的社会保护底线的重要性,因此社会保护底线是国家依法建立基本社会保障担保,并由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障权利加以规定。社会保护底线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保护底线实现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并成为成熟稳健的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保护底线对减贫、排斥和不平等和包容性增长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增强政治稳定和社会凝聚力,同时促进了经济增长。

2013年,欧盟工会会员数量和工会密度总体处于下降趋势,而雇主组织中企业规模更加均衡。在2014年前三个季度,欧盟部分国家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方面进行了改革。近年来,金融危机已加快和强化一些成员国集体谈判分散化和解除监管的进程。但在个别成员国出现了集体谈判再集中化的迹象。总之,集体谈判处于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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