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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能源消费报告

作者:郑新业 魏楚 秦萍 宋枫 虞义华 陈占明 郭琎

随着中国城镇化和收入水平的上升,居民能源消费愈发重要,也越来越被大家所关注。因此,理解中国居民能源消费的特征和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发现潜在的机遇、挑战和可能的政策措施,对政策制定者和公众都十分重要。

中国人民大学能源经济系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在全国26个省对1450户家庭进行了第一次家庭能源消费问卷调查。该调查包括六个部分:家庭特征、住宅特征、厨房和家用电器、供暖与制冷、居民交通以及燃料使用。调查结果显示:一个普通家庭在2012年消费了1426公斤标准煤(kgce),人均能源消费量为612kgce。这相当于美国家庭2009年生活用能的44%,是欧盟27国2008年平均生活用能的38%。在用能结构上,我国居民的炊事用能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国家。我国家庭能源的主要供给分别是热力、天然气、电力和薪柴;主要的用能活动分别是供暖、炊事、热水加热和家电。我国城乡居民在生活能源消费总量、能源结构和需求结构上均存在显著差异,2012年城镇和农村家庭平均能源消费分别为1503kgce和1097kgce,城镇居民更多依赖于热力、天然气和电力,其主要用途是室内供暖;而传统生物质能则仍占据农村家庭用能的主导地位,其主要用途是炊事。此次微观调查数据不仅有助于理解当前家庭能源消费的模式与城乡差异,同时还可以通过深入分析和挖掘来识别家庭节能的潜力与障碍,并对相关的能源政策进行定量评价。

报告背景

2010年,我国的能源消费总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巨大的能源需求导致的能源供需失衡、国家能源安全风险、能源相关的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等问题,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如图1-1所示,在我国用能部门中,居民能源消耗已成为继工业部门外的第二大能源消耗部门,占所有终端能源消费的11%;如果考虑居民的私人交通出行所致的能源消耗,那么居民能源消费占比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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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中国居民能源消费仍将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原因之一在于,我国仍处于工业化进程中,同完成工业化的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的人均生活用能仍相对较低。图1-2比较了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和金砖五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在1990、2000、2005和2010年的人均生活用电量,可以看出,中国的人均生活用电量在1990—2010 年间增长了21倍,但2010年中国人均生活用电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欧盟的1/4,日本的1/6,美国的1/12。

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在完成工业化进程后,终端能源消费的部门结构将出现显著变化。以美国为例,1949年美国能源总消费中,居民生活能耗、交通用能和工业能耗分别占比为17.5%、25%和46%;到2013年,居民生活用能、交通用能和工业用能比重变为21.7%、27.7%和32.3%,工业能源消费占比呈现持续下降趋势,而居民生活以及交通相关的能源需求则稳步增加。1990年欧盟25国的终端能源消费中,居民生活用能和交通用能比重为52.7%,工业用能为32.8%,到2011年,居民生活及交通用能比重增至57.8%,工业用能则降为25.9%。可以预见,随着中国逐渐完成工业化进程,其工业用能将呈现增速放缓甚至总量减少的趋势,而居民生活用能以及交通能源需求将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而稳步增长,最终呈现总量与比重逐渐增加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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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能不断增加的另一个动力是我国城镇化。正如图1-3描述的,我国的城镇与农村的人均生活用能存在较大差异。2010年,普通城镇居民消费315公斤标准煤(kgce),而农村居民人均用能仅为204公斤标准煤,城镇居民是农村居民的1.5倍。与此同时,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我国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从2013年的52.6%增加到2020年的60%,这意味着在6年时间内将有1亿人进城落户。这些人口的迁徙、流动和居住将推动居民生活用能总量与结构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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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劲的生活用能需求,一方面客观反映了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国家发展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可能同中国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产生冲突。作为国家低碳计划的一部分,我国正考虑对能源消费进行总量限制,并强调国家能源战略要从原来的注重供应侧保障能力向着提高供应能力与能源需求侧管理并重,并将后者放到更重要的地位和方向进行调整。因此,对我国居民的能源需求进行基础性和系统性研究,显得十分紧迫而必要。

本报告有以下几点主要发现:

第一,对我国居民的生活用能总量与结构进行了定量估计。样本中,一个普通家庭在2012年的能源消费量为1426kgce,人均能源消费量为612 kgce。最主要的能源来源是热力(45%)、天然气(18%)、电力(15%)和薪柴(12%);最主要的能源需求是室内取暖(54%)、炊事(23%)、热水加热(14%)和家电(7%)。

第二,我国居民生活用能在能源结构和需求结构上存在很大的城乡差异。平均而言,城镇家庭2012年能源消费量为1503kgce,农村家庭平均为1097kgce,城镇居民能源消费量是农村居民的1.4倍。在能源结构上,商业能源在城镇地区被广泛应用,主要包括热力、天然气和电力;而传统生物质能在农村地区仍占据主导地位。在能源需求结构上,城镇居民主要是用于室内取暖,农村居民的主要用能活动则是炊事。

第三,我国家庭能源消费量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从绝对量来看,我国居民2012年生活用能是美国居民2009年生活用能的44%,是欧盟27国2008年生活用能的38%。从能源结构与消费用途来看与发达国家类似,即:商品能源消费比重较高,且室内取暖是最大的能源消费用途。然而,我国居民的炊事用能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国家。

本报告的政策含义有以下三点:

首先,我们描绘了居民生活用能的基本轮廓和结构,这将有助于决策者掌握当前居民生活用能的基本模式和城乡差异。在城镇化进程背景下,居民能源需求预期会持续增长,同时燃料结构也会发生巨大改变。决策者只有意识到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上的变化才能更好地预测未来能源需求,并对能源相关的基础设施投资进行科学决策(如新城镇周边的电力建设)。

其次,我们识别出了居民生活用能管理的机遇和挑战。譬如,室内取暖占居民用能需求量的一半,而其主要来源是集中供暖。鉴于我国大多集中供暖系统是通过市政热力运营,因此有必要通过提高热能生产效率,降低热力管网损耗,强化建筑隔热保暖,以及实施分户热力计量系统等措施来节约能源。挑战同样主要来自于集中供暖。由于集中供暖主要集中在北方城市,对供暖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及对居民的供暖补贴实际上损害了农村以及南方城市居民福利,因为后者在采用电力进行分户自供暖时不仅没有补贴,而且还要面临阶梯电价。因此,当前集中供暖的计量收费和交叉补贴都是未来需要改革的领域。

最后,我们提供了评价能源政策有效性的微观数据基础。譬如,我国于2005年开始实施家电能效标识系统,为了促进高能效家电的普及应用,政府还实施了相应的能效补贴政策。为了评估这一政策的效果,我们收集了被访家庭是否购买能效产品,是否接受了补贴,以及对节能的主观态度等信息。这些数据可以用于识别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因素,并分析是否存在能源回弹效应。我们收集的家庭月度用电量和电费支出数据可以用于评价2012年开始实施的阶梯电价政策。此外,这一微观数据库还可用于分析能源需求的价格弹性、收入弹性,以及能源回弹效应等问题。

家庭能源消费是能源消费的终端环节,虽然其并不直接参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创造,但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工业、服务业、交通等产业的能源消费,从上世纪70年代起,家庭能源消费逐渐引起了全球范围的关注。相对于工业能源消费来说,居民能源消费在总体能源消费中占比不高,在能源消费体系中相对独立,用能方式分散,节能产品和技术发展缓慢。加上过去几十年我国处于工业化初期,特殊的经济结构,相对落后的节能技术,淡薄的环保意识等因素共同作用,导致通过对家庭能源消费行为的深入研究进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在国内长期得不到重视。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均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各种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支出随之增加,我国家庭能源消费水平亦不断提高,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强,这将导致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居民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水平都会高居不下,经济环境压力巨大。因此,认识家庭能源消费行为的特点和影响因素,优化家庭能源消费结构,有效引导家庭能源消费模式,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家庭能源消费从1980年的9583万吨标准煤到2006年的25387万吨标准煤,增长了2.65倍;居民人均生活能源消费从1980年的97.7万吨标准煤到2006年的194.7万吨标准煤,增长了2倍。同期,总体能源消费从60275万吨标准煤到246270万吨标准煤,增长了4.1倍(陈迅和袁海蔚,2008)。家庭能源消费表现出两个特点:一方面,其在总体能源消费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居民个人生活用能强度是逐年增长的。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家庭能源的供应压力愈来愈大。

城市化进程一方面导致了经济规模的扩大,加大了家庭能源消费的数量。另一方面,城市家庭能源消费以商品能源为主,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资源使用比例明显高于农村居民。随着农村居民向城市转移,将会带动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伴随着产业组织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会使得各种资源得到更加高效合理的利用,这又作用于能源消费的下降趋势。

我国学者在家庭能源消费行为的特征、影响因素,机遇与挑战和引导政策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是仍然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现有研究方法分散,缺乏理论支撑,更多是从家庭能源消费的实施阶段出发进行实证分析,但是对于居民生活消费的动因、约束和路径等缺乏深层次的分析,没有建立起家庭能源消费的动态的综合研究模型。这也是我们下一步要努力的方向。

第一次全国居民能源消费调查(Chinese Residential Energy Consumption Survey,CRECS)由中国人民大学能源经济系发起,并于2012年12月—2013年3月间实施。本次调查的调查问卷表主要参考了美国2009年居民能源消费调查问卷,同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问卷共有324 个问题,包括以下六个组成部分:家庭人口特征、住房特征、家电拥有情况、空间取暖与制冷、私人交通出行概况、家庭电力消费量以及对相关能源政策的了解情况。为清晰地描绘家庭能源消费结构,我们对每种用能设备的信息进行了收集,包括:用能设备类型、使用频率和使用时间,不同类型能源的花费等。

根据团队设计的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在对结果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之后,我们利用我们采用的能源消费估计方法,对家庭能源消费进行了分析和比较。

问卷调查中所涉及的家庭消费能源种类包括煤、管道天然气/煤气、瓶装液化气、电力、热力(指用于集中供暖的蒸汽、热水和热风等)、薪柴/秸秆/木炭和太阳能。家庭能源消费活动包括烹饪、家电使用、取暖制冷等。本部分的分析中不考虑家庭交通耗能,以便用能源平衡表和能流图来描绘我国家庭能源消耗的情况,并进行城乡对比和国际比较。

分析与比较

1、中国家庭能源平衡表和能流图

表5-1中的家庭能源平衡表按家庭消费的能源种类和家庭能源消费活动进行汇总,依据能源平衡表绘制了能源流量图(图5-1)。可以看出:2012年,一个标准家庭能源总消费量的均值为1426kgce/年。从各类能源的消耗量来看,用于集中供暖的热力消耗最多,管道天然气/煤气和电力的消耗也较多,而瓶装液化气、太阳能和煤的消耗量较少。从能源消费活动来看,家庭取暖和烹饪的耗能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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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家庭能源消费的城乡差异

我们分析家庭能源消费的城乡差异。首先,,从家庭能源总消费量及其人均消费量来看,城镇家庭能源总消费量的平均值为1506.85kgce/年;人均能源总消费量的平均值为653.00kgce/年。农村家庭能源总消费量的平均值为1100.41kgce/年;人均能源总消费量的平均值为446.69kgce/年。城镇家庭的能源消耗量约为农村家庭的1.4倍。分能源种类看,城镇家庭用于集中式供暖的热力消耗最多,为800kgce/年,占城镇家庭能源总消费量的53%;其次为天然气和电力;太阳能和煤的消费量最少。农村家庭薪柴/秸秆的消费量较高,为648kgce/年,占农村家庭能源总消费量的59%;其次为电力和液化石油气(LPG);太阳能和煤的消费量也较高;而天然气和集中供暖的消耗最少。各类能源的城乡消耗量汇总如图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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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庭能源消费活动上看,城镇家庭和农村家庭每年各类设备能耗的差异用图5-3表示。可以看出,农村家庭厨房设备的耗能(474kgce/年)远远高于城镇家庭(291kgce/年);而城镇家庭取暖设备能耗较高,为844kgce/年,农村家庭取暖能耗仅为439kgce/年。无论在城镇家庭还是农村家庭,家庭热水、家用电器和家庭制冷设备的能耗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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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对每种能源消费活动进行城乡间比较:

烹饪。

从烹饪耗费的总能源来看(图5-4),城镇家庭平均每年的烹饪耗能为291.22kgce;农村家庭平均每年的烹饪耗能为474.30kgce。我们可以看出,农村家庭的烹饪能耗比城镇家庭的多,约为城镇家庭烹饪能耗的1.6倍。分能源种类来考虑,城镇家庭的管道天然气/煤气的消耗量远远超过农村家庭,薪柴/秸秆的消耗量远远低于农村家庭;城镇家庭的煤和瓶装液化气的消耗量少于农村家庭;二者的电力消耗量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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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

从家用电器的总耗电量来看(图5-5),城镇家庭平均每年的家用电器耗电量为107.25kWh。农村家庭平均每年的家用电器耗电量为82.13kWh。城镇家庭的家用电器耗电量比农村家庭的多,约为农村家庭家用电器耗电量的1.3倍。分家用电器设备来考虑,城镇家庭的电视机和个人计算机的能耗远远高于农村家庭;而农村家庭的洗衣机和照明能耗略高于城镇家庭;无论在城镇家庭还是农村家庭,电冰箱的耗能均比冷柜的耗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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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和制冷。

我们从集中式供暖、分户自供暖和热水器的各类燃料能耗来考虑取暖能耗的城乡差别。城镇家庭每年集中式供暖的耗能比农村家庭的多,但农村家庭每年分户自供暖的能耗更多。从供暖总能耗上来看,城镇家庭的供暖总能耗高于农村家庭。城镇家庭热水器的能耗较高,能耗最高的燃料为管道天然气/煤气;农村使用较多的是太阳能加热热水。此外,城镇家庭每天的制冷总能耗约为农村家庭的3倍。其中,城镇家庭采用空调制冷的能耗较多。城乡家庭在供暖、制冷和加热热水上的分类比较见表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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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家庭能源消费的国际比较

2012年,我国家庭能源消费水平为1425.92kgce,与OECD国家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家庭能源消费水平较低,如表5-3所示。2012年我国家庭能源消费量相当于美国家庭2009年的44%,相当于EU27国2008年平均家庭消费量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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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居民部门的能源消耗种类和能源消费活动上进行国际比较,我们基于上述能源平衡表和部分国家的能源平衡表进行比较,如图5-6所示。分能源种类来看,和大部分国家的居民部门能源消费相似的是,我国居民部门的天然气和电力消费较多,液化石油气和薪柴/秸秆的消费较少。需要指明的是,美国和加拿大居民不直接使用煤作为燃料;而在英国和德国,煤炉是其居民主要的取暖设备,因而煤的消耗量是我国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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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庭能源消费活动上看(图5-7),和大部分国家的居民部门能源消费相似的是,我国居民部门的家庭取暖能耗较高,家用电器和热水器的耗能较少。家庭制冷的耗能最少。和大部分国家的居民部门能源消费不同的是,我国居民部门的厨房设备耗能较多,占家庭能源消费总量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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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费结构对比外,我们还对能源价格和支出成本进行了对比。图5-8对比了中国家庭与其他国家居民部门的用电价格。可以看出,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国际水平。居民电价最高的是丹麦,2011年其价格为2.643元/kWh,是我国2012年居民用电价格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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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比较了问卷的中国家庭与其他国家居民的电力支出占总支出比重。比较的数据有两个来源。一是能源观察网发布的各国居民用电负担程度,他们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15个国家2011年居民用电负担进行了测算;另一个数据是世界银行对9个亚非发展中国家居民能源消费与支出的报告。对比的结果见图5-9所示。可以看出,调研家庭在2012年的电力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为1.7%,这同美国、加拿大家庭2011年的比重接近,同时也同此前对中国2011年统计数字接近(2.08%)。电力消费占比最低的为肯尼亚,其2005-2006年的家庭电力消费仅占全年消费总额的0.2%,最高的是巴基斯坦,2004-2005年该国家庭电力消费占家庭支出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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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南北供暖之争


争论背景

我国在上世纪50年代受能源短缺影响,国家主导设定了以“秦岭、淮河为界”,划定了北方集中供暖区,即南北供暖线——累年日平均气温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 90天的地区被界定为集中供暖地,主要包括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北方各省市冬季取暖的时间跨度大体一致:总体上华北地区的供暖时间是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东北三省、内蒙古等寒冷省份的供暖时间相对更长,10月中下旬和次年4月上中旬都包括在内。如图6-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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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年来,随着家庭收入的不断提高和能源供给变得相对充裕,每年冬天,关于南方有些地区是否应该采用集中供暖的问题就会引起广泛争论。引起这一争论的根本原因,就是南方某些地区的寒冷程度并不亚于北方有集中供暖的一些地区。

事实上,关于南方是否需要集中供暖的话题一直争论不休。从2010 年开始,从地方到全国的两会期间,诸多人大代表就提交过相关议案,建议南方地区冬季实施集中供暖,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网、凤凰网、中国网、网易、《南方周末》等多家媒体也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报道。

梳理各种观点发现,反对南方集中供暖的主要观点有以下四点:

(1)认为在南方建立供暖系统需要大量基础设施投资,现有住宅保温水平较低,需要对存量住宅进行大规模改造,其成本较为高昂。

(2)认为南方采暖季较短,加上南方较高的湿度,使得供暖系统热能耗损较大,而且使用率低下,造成供暖效率低下和资源的浪费。

(3)从单位能耗角度比较,北方集中供暖的单位能耗是南方分户自供暖所需能耗水平的4倍左右,如果在南方采取集中供暖方式,势必会造成能源消耗总量的增加,并加剧我国能源和环境问题,对节能减排造成负面影响。

(4)从居民供暖成本角度比较,北方集中供暖的成本是南方分户自供暖的4-10倍左右,如果在南方采取集中供暖方式,会使得南方居民的供暖成本增加。

支持南方集中供暖的观点则认为:

(1)纵观世界各国的冬季取暖模式,都没有像中国这样以地理界限来划分供暖区域,我国划定的南北供暖线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其界限划分不科学,缺少对待气候变化或极端天气的灵活性。

(2)集中供暖并不等于政府供暖,并不意味着要求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集中供暖可以交给市场来实现。

(3)享受更高质量的供暖是人们的正常需求和基本福利,任何人也不应该剥夺南方人使用集中供暖的权利,以节约能源为理由叫停南方集中供暖是典型的计划经济的思维。

(4)集中供暖地区是连续全空间供暖,相比南方的分户分连续性的局部空间自供暖,南北家庭在舒适度上存在巨大差异,加上北方还存在取暖补贴制度,而南方则需要完全承担供暖费用,在供暖福利和成本分担上也存在南北差异,这显然有悖于公平原则。

本专题基于中国人民大学课题组对我国家庭居民能源消费进行的调查问卷数据,对北方集中供暖的城市家庭与南方自供暖的城市家庭所消耗的能源数量和成本支出进行计算和对比,试图厘清并回答以下三个问题:首先,南方地区现有的分户取暖和北方地区集中供暖在能源使用效率上存在怎样的差异?其次,南方居民和北方居民在取暖成本支出上有多大的不同?最后,如果南方居民采用集中供暖,在能源消耗和成本支出上会发生什么变化?

基于家庭的微观调研数据,我们主要有以下发现:首先,南方城市家庭冬季自供暖更耗能,其单位面积单位时间的能源消耗是北方城市集中供暖家庭的 1.25倍;其次,南方城市家庭冬季自供暖更耗钱,其在单位面积单位时间的能源支出是北方城市集中供暖家庭的 2.8 倍;此外,如果在南方开展集中供暖试点,不仅可以提高居民的福利水平,还可以相对的减少能源消费和降低成本。

根据调查团队的统计和分析,我们的主要结论包括:

1、南北家庭供暖能源消费总量对比

根据上述公式可以分别计算出北方城市集中供暖家庭和南方城市分户自供暖家庭在2012年采暖季中用于供暖的能源总消耗量(kgce),其描述性统计见表6-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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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南北城市家庭在供暖能源消费上存在巨大差异,从均值来看,北方家庭在2012年供暖季中消耗的热能为1646.72公斤标准煤,而南方家庭用于自供暖的热量仅为64.8 公斤标煤,南北家庭在供暖能源消费量上相差25倍。

从南北家庭在供暖能源消费总量上的巨大差异可以看出,此前反对南方集中供暖者的逻辑依据:他们认为如果南方照搬北方集中供暖系统,将使得南方家庭现有的较低供暖能源消费迅速增加,并进而增加全国的能源消费总量。但这些推论忽略了一些重要因素:一方面,现有的南北家庭供暖能源消费总量的差异是建立在南北居民享受供暖服务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另一方面,南北家庭供暖能源总量的差异有一部分是由于北方家庭有更大的采暖面积和更长的采暖时段所致,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考虑并统一比较口径。

2、南北家庭供暖能源效率对比

根据能源效率公式,计算出统一口径后的单位面积单位采暖时间的能源效率指标(kgce/h.m²),其描述性统计见表6-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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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一旦考虑南北城市家庭在供暖面积和供暖时长的差异后,其差异大大降低了,但是从均值仍可以发现,在采用集中供暖系统的北方城市家庭,其单位建筑面积每小时耗费的能源为0.00756公斤标准煤,而在采用分户自供暖的南方城市家庭,其单位面积每小时供暖消耗的能源为0.00987公斤标准煤,也即根据现有的两种供暖系统比较来看,南方采用自供暖的单位能源消耗要高于北方采用集中供暖的能源消耗,南北差异为1.31倍。如果考虑到南方在实际分户自供暖中所产生的舒适度远远不如北方的集中供暖系统,那么南方家庭需要消耗更多的能源才可以实现同北方家庭同等的供暖效用和舒适度,也就是说,南北家庭在供暖效率上的1.31倍差异,可能仅仅是其真实供暖效率的一个下限,如果基于公平和等效用原则,那么南北供暖效率差异会更高。

观察到的另一个现象是:南方城市家庭的供暖能源效率标准差远大于北方城市家庭,这表明,在实行集中供暖的北方城市家庭中,单位面积单位时间获得的热量差异比较小,而在南方城市家庭中,由于取暖设备和燃料差异,导致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的能源效率差异很大。

此前相关报道广为引用的一个数据和结论是:“北方集中供暖能耗(15-20kgce/ m2.year)高于南方的自供暖(2-3 kgce/ m2.year),因此在南方进行集中供暖会更耗能”。而我们的结论表明:北方现有的集中供暖能耗(0.00756kgce/h.m2)要低于南方现有的分户自供暖能耗(0.00942kgce/h.m2),导致这一结论相左的可能原因包括:前者对于南方的自供暖没有考虑到实际供暖面积,且南方自供暖的时间远低于北方集中供暖时间,一旦对这些因素进行调整,并进一步考虑到南北供暖系统所产生的舒适度差异后,北方集中供暖系统相对于现有的南方分户自供暖会更高效、更节能。

3、南北家庭供暖能源支出对比

上述论证表明,同北方集中供暖家庭相比,南方分户自供暖家庭在单位面积和单位时间上消费了更多的能源且仅获得了较低的供暖效用,接下来根据公式进一步比较,南北城市家庭在取暖季节单位供热面积每小时的支出(元/ h.m2)。其结果描述性统计见表6-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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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北方集中供暖家庭单位供热面积每小时平均支出为0.00988元,而南方自供暖家庭单位供热面积每小时支出的平均值为0.02862元,也即是现有的南方分户自供暖系统在单位面积和单位时间内的供暖支出是北方集中供暖的2.9倍。但这仍不是故事的全部。

首先考虑供暖效用程度差异。显然,南方的自供暖舒适度低于北方自供暖,这意味着,南方城市家庭花费了更多的能源成本,但却享受到了更低的供暖服务。如果要使得南方家庭采用现有的自供暖系统达到北方家庭同样的供暖效用,意味着南方城市家庭需要支付更高的能源成本。

此外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南北供暖补贴差异。我们样本中的北方城市家庭所汇报的集中供暖支出并不完全由自己承担,部分家庭获得了相当比例的供暖补贴,因此,北方城市集中供暖家庭的实际支出要低于我们计算的值,也即是我们计算出来的北方家庭供热支出(0.00988元/h·m²)只是他们实际支出的上限。另一方面,与北方城市集中供暖家庭接受补贴相反,南方城市自供暖家庭基本没有能源补贴,而且由于大多采用电器采暖,还需要承受阶梯电价带来的电力价格上涨。因此,我们计算得出的南方家庭供热支出(0.02862元/ h. m²)只是这些家庭实际支出的下限。

如果结合上表数据,还可以计算出南北家庭消费单位标准煤所需要支付的价格,其中北方家庭的单位供暖能源成本=(0.00988 元/h. m²)/(0.00756 kgce/h. m²)=1.3元/kgce,而南方家庭的单位供暖成本=(0.02862 元/h. m²)/(0.00987kgce/h. m²)=2.9元/kgce,南方家庭购买供暖能源的成本是北方的2.2倍。

综合上述因素和可能的测度偏误可以看出,南方自供暖家庭的单位供热面积每小时能源支出是北方集中供暖家庭的2.2倍。如果考虑到南北供暖舒适度的差异,以及南北供暖补贴差异,南北单位面积单位时间的供暖能源支出差异将更大。

政策建议

基于中国人民大学课题组“家庭能源消费问卷调查”数据,选择了541户北方城市集中供暖家庭和283户南方城市分户自供暖家庭为研究样本,对2012年采暖季中的家庭能源总消费、单位面积和时间内的能源消耗强度及能源支出进行了计算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平均而言,北方城市家庭在一个采暖季中消耗的能源是南方城市家庭的25倍,但如果考虑到南北城市居民供暖在供暖有效面积、供暖时段、供暖设备及燃料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后,南方城市家庭在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比北方城市家庭多消耗了31%的能源、多支付189%的能源成本,但却获得了低于北方城市家庭的供暖效果和舒适度。情景分析表明:如果在南方城市采用集中供暖系统,不考虑基础设施投资成本和对经济的外溢效应,在提高南方城市家庭供暖效用和福利的同时,还可以获得较大的能源节约和成本减少。

当然本文的结论并非鼓吹要在南方城市进行集中供暖,也并非建议由政府充当主角在南方来提供集中供暖服务,而旨在对现有的南北供暖效率和成本进行客观比较和评价,其目的是希望阐明:南方实施集中供暖不仅可以提高和改善百姓福利,而且还有可能产生一定的环境收益和经济效益。正如我们的结果所显示的,集中供暖所产生的成本减少实际上可以视为南方城市居民在满足一定供暖效用条件下对集中供暖的潜在支付意愿。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公众市场意识普遍较强的南方地区,这一强烈的支付意愿和改善福利的愿望完全可以由市场机制来加以引导,在条件合适的地区完全可以尝试由企业和市场来进行供暖,只要供暖公司所收取的价格低于他们现在的实际自取暖支出,那么即使是在没有取暖补助的情况下,这些家庭也愿意为集中供暖付费。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完全可以不用充当供暖服务供给者,而是作为行业监管者,对不同的服务提供商进行行业准入、安全生产等规则的制定和监督。另外从社会福利最大化角度而言,政府也可以对供暖公司提供一定的补助,鼓励他们采用更高效更环保的供暖设备和设施。或者,政府补贴住户安装控温装置和独立的供暖计量表,推行按供热量收费,这些措施都将有助于节约供暖能耗。

我们建议:可以考虑在部分热源条件允许、地理条件合适、群众支付意愿较高的南方城市/社区开展局部试点。对于居民集中供暖的需求,政府可以不参与公共品供给,但也不要一刀切式的禁止探索性、自发式的城市供暖市场发展。
 

(编辑:we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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