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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予海外子公司更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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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市场的跨国公司(EMNEs)不仅面临管理全球业务的挑战,而且还受到国内体制的限制。本文认为,给予海外子公司自主权是应对这些挑战的战略机制。子公司自主权有助于加强其自身的学习能力,从而克服资源和能力上的不足,免除国内不利体制带来的弊端。我们调查了240名中国跨国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员,分析表明,在三种情况下,子公司的自主权较高:公司依靠国外市场作为收购战略性资产的跳板,公司总部高管人员认为国内制度约束较多,公司不依靠政府援助拓展国际市场。此外,我们发现,在与外商直接投资合作经验较强,以及采取并购模式打入国外市场的企业中,上述关系更为显著。

与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相比,中国的跨国公司走向国际舞台时所处的条件更加不利。因为这些公司踏入世界舞台的时机较晚,国际形象较弱,而且欠缺组织全球活动技能。这些公司在进入外国市场后,应当如何管理这些劣势?我们建议境外子公司应该享有更多自主权。为什么呢?

首先,这样做能够提高效率,克服后发劣势。作为全球经济的后来者,中国的跨国公司通常积极寻求战略资产,以弥补在品牌知名度、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方面的不足。它们也会积极寻找机会开发现有资源和渠道,利用全球各地的本土信息。如果给予子公司足够的自主权,可以促进其寻求资产和机遇。其次,这样做可以使子公司与国内体制环境造成的行政障碍之间保持充分距离。体制障碍的核心在于制度空白与缺失造成的限制。中国的跨国公司通常受到多方面的困扰,包括公司治理和问责制不强,以及在海外信誉与形象欠佳等。这些负面的体制约束与海外子公司的水土不服现象不尽相同,但可能令其处境雪上加霜。自主权能够给予子公司机会树立不同于本国部门的形象,以更适宜的方式建立本地合法性。

何时应该考虑自主放权?

我们认为那些依靠国外市场为跳板收购战略性资产的公司、高管认为受到体制约束较多的公司,或者不指望政府援助来扩张国际市场的公司,更有可能赋予子公司自主权。此外,我们认为有两种因素能进一步促进总公司赋予子公司自主权:一是倾向于采用并购模式进入国外市场,二是此前有与外国公司的合作经验。

跳板意图。我们将中国跨国公司的“跳板意图”定义为该公司有意向系统地将国际扩张策略作为跳板,以弥补其资源与能力的不足。跳板意图较强的跨国公司为完成加强战略竞争力的长期计划,将需要更适宜的国际化机制。最近的一个例子是中国最大的猪肉生产商双汇公司收购美国史密斯菲尔德公司,从而学习食品安全和生产技术。由于资源和能力差距较大,中国的跨国公司不可能仅仅依赖国内的优势(如成本低廉)推进国际化进程,而是需要通过寻找和利用分散在世界各地的互补知识来弥补差距。这些任务十分艰巨。海外子公司自主权能使这些组织较易学习并取得成功。

认为受到国内制度制约。中国经济体制约束包括制度缺失(如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缺乏促进市场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商业执法不力,或要素市场欠发达等)和制度弊病(如公共部门腐败、法律模糊、政府干预,或来自非正规、非法公司的竞争等)。这些制度约束的一个主要后果是企业治理不善、制度压力不足,从而无法促成高水平的问责制和透明度,最终导致国外对这些企业存在普遍的负面刻板印象。赋予子公司自主权能够提供必要的组织平台,克服这些与国内相关的负面形象。

政府对外直接投资援助。中国企业能够选择走向国际化过程中的大体方针——这些企业既可以利用自己的管理和组织体系,也可以向政府申请面向海外的外国直接投资援助。通常后者的吸引力更大,因为中国政府已经实施了许多政策,来促进对外直接投资。这些措施包括优惠贷款和补贴等直接援助,提供对象国信息和有关对外直接投资的指导,或者以监管或简化审批手续的形式给予行政协助。在国际化过程中寻求政府协助往往会减少在走向世界舞台的过程中来自本国的先天不足。因此,政府提供援助将会抑制中国跨国公司采取组织机制如子公司自主权的方式来克服自身的缺点。

外商直接投资经验。有些中国跨国公司在进行大规模对外投资之前,曾于所在国参与外国跨国公司对内投资的合作事宜(如合资公司、战略联盟,或原始设备/设计制造)。尤其是来自发达经济体的跨国公司可以作为本土企业的榜样,可通过这些公司来了解国际商界的惯例、标准和管理模式。此外,通过与外国跨国公司的合作,中国的跨国公司能够更好地意识到来自国内的制度缺陷。所以,更多的此类合作经验将使中国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到子公司自主权的价值,增加对通过自治管理外国子公司的知识和信心。

并购进入模式。与许多发达经济体的跨国公司向外国市场逐步投入资源的做法不同,中国的跨国公司常常通过并购方式建立外国子公司。收购常常作为一种快速抢占市场的机制,可锁定互补性资产和能力,寻求新的机会。通过收购已有品牌和先进技术,并购能够加速新兴市场跨国公司的国际扩张过程。中国近来的例子包括联想公司收购IBM的个人电脑业务,吉利公司收购沃尔沃,以及三一重工收购普茨迈斯特等。

但并购可能是进入外国市场的高风险模式,因为其成功与否依赖于吸收新知识和了解东道国市场的有效性。如果这方面的知识不确定性高、较为模糊和隐性,那么分散决策克服本国缺陷的需求就增加了。由于中国跨国公司自身的后来者劣势,吸收相关对象国知识的风险凸显,并购进入模式可能会增加这些跨国公司向海外子公司授予自主权克服这些缺陷的需求。此外,被收购的子公司也往往拥有足够能力来进行自主管理。总体而言,并购进入模式将增加中国跨国公司赋予海外子公司自主权的可能性,从而克服进入外国市场后的自身劣势。

研究方法和结果

我们使用了中国跨国公司的调查问卷来验证上述的论点。尽管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但直到90年代中期,其规模仍然维持在相对较小的水平。自90年代末以来,中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步伐与规模明显加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2009年底达到480亿美元,也就是自2006年起(120亿美元)增加了四倍多。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股票市值也从2000年的180亿美元升至2009年底的2296亿美元,增幅超过12倍,而1990年的对外直接投资股票市值仅为40亿美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中国公司在跨境并购活动中表现活跃,2009年净买入价值215亿美元,净销售额109亿美元。

这项研究数据来自我们在中国2008至2009年以及2012年期间进行的一次大规模调查。我们的调查对象是已在从事直接外国投资的中国母公司。我们将企业高管作为主要受访者,并在必要时辅以其他数据来源(如会计、营销总监、人力资源经理)。我们确定了372家参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制造业公司。我们联系了所有372家公司,经过三轮尝试,有246家公司(占总体数量66%)表示愿意参与调查。

调查测量的因素包括:子公司自主权,三大决定因素跳板意图、认为受到国内制度制约、不依赖政府援助,以及两大加强因素更多外商直接投资合作经验和并购进入模式。我们发现,在那些依赖国外市场作为跳板收购战略资产、其总部高管认为受到国内制度制约,以及不指望政府援助扩张国际市场的新兴市场跨国公司更可能赋予子公司自主权。此外,我们证明当新兴市场跨国公司有更多与外国直接投资本国的合作经验,以及采取并购进入模式打入外国市场时,这些关系得到加强。

实践意义

中国跨国公司进入市场后的战略和政策对于其他国际参与者而言愈来愈重要。对于地位稳固的跨国公司而言,理解巩固中国跨国公司国际扩张的组织机制至关重要。通过了解促进子公司自主权的条件,竞争对手将能更好地预测中国跨国公司的战略,并将这些预测纳入自身的竞争计划中。这样一来,竞争对手既可先发制人,亦可更充分地准备竞争性应对方案,或利用机会出售现有的资产。

对于中国的跨国公司而言,重要的是要承认子公司自主权对于提高自身全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中国跨国公司缺乏协调和管理其他国家子公司的复杂技能,因此在以控制为中心的传统管理方法之外,自主权成为重要补充形式。在做出此类决定时,摆脱计划经济心态可能会成为重要挑战。此外,国际化过程可能有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径,一是立足于政府援助,二是立足于自身的组织体系,意识到这一点对于考虑未来决策与国际扩张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后,了解国内制度遗产的性质将能够令新兴市场跨国公司做好准备,更好地判断在进入外国市场后将采取何种决策。(程茗荟/译)

叶恩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本文改编自《国际商业研究期刊》2014年第45卷刊登的论文全文《向海外子公司放权自主:对新兴市场跨国公司的有利机制》,作者为印第安纳大学助理教授卢翠翠(lucu@indiana.edu)、迈阿密大学埃默里·芬德利特聘讲座教授罗亚东(yadong@miami.edu)、复旦大学教授陆雄文(xwlu@fudan.edu.cn) 、复旦大学助理教授孙金云(jysun@fudan.edu.cn)、迈阿密大学博士候选人弗拉季斯拉夫·马克西莫夫(vmaksimov@bus.miami.edu)。

(责任编辑童德文,邮箱:jpdong@efn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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